2020-08-10 来源:山东省日化行业协会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0年1月3日经国务院第7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为做好《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2020年8月7日由山东省日用化学工业协会主办的《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解读和化妆品注册备案培训会在济南召开。
本次会议得到了山东省药监局审评认证中心、山东省工信研究院、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齐鲁工业大学、齐鲁师范学院、山东省食品发酵工业研究设计院、平阴玫瑰研究所等单位的支持与指导。
会议由山东省日用化学工业协会秘书长郭安广主持、理事长吕建伟致辞,山东省药监局审评认证中心唐子安对《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向与会企业代表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山东省药监局审评认证中心孙淼向与会企业代表讲解了新《条例》下化妆品备案制度指南。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化妆品管理处翟玉红副处长就新《条例》下企业热点问题与会议代表进行了交流和探讨;协会化妆品专业技术委员会专家、齐鲁工业大学的王领博士就我国化妆品功效评价现状与发展趋势作了主题报告;协会化妆品专业技术委员会专家、山东福瑞达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的杨素珍副总经理就敏感肌产品的开发探讨作了主题报告;齐鲁师范学院化学与化工学院院长曹晓荣就行业人才培养、学院分析检测中心第三方检测实验室的检测认定服务等方面与会议代表进行了交流。
《条例》坚持风险治理、全程治理、责任治理、社会共治的原则,按照化妆品产业特点和发展的客观规律,进一步简政放权,优化产业发展环境,改进产品、原料的管理制度;同时,强化企业的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化妆品生产经营全过程管理,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严惩重处违法行为。《条例》创新设立了注册人备案人、产品安全评估、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价、不良反应监测与评价、功效宣称管理等多项制度,设计完善了信用惩戒、责任约谈、信息公开等机制,对化妆品注册和备案、生产经营、上市后监管及法律责任作出了全面规定。
新《条例》的实施,必将在加强化妆品监管、保证化妆品质量安全、保障消费者健康、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通过这次培训,企业也要深入领会《条例》的立法精神和重点内容,准确把握监管理念及监管制度的创新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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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日用化学工业协会成立于1994年7月13日,由山东省洗涤用品、化妆品、香精香料、消杀用品、油脂化工等日用化工企业、大专院校、科研事业及有关单位组成的社会团体,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协会章程开展各项活动,为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山东省日用化学工业协会积极开展对行业基础资料的调查收集、统计研究;提出省内日用化学工业及相关配套行业的发展方向,推动行业内外的多种形式的联合,协助解决同行业内部和行业间的生产经营、技术合作和竞争中的问题,促进行业的技术进步和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有力推动了山东日化行业高质量发展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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